各学院、各同学:
根据上级单位和经办银行中国银行相关要求,即日起启动2026-2027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其中,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所在高校向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6.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7.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及用途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申请流程
1.提前开立中国银行借记卡,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并下载APP。
2.登录中国银行手机APP,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4日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学生申请后,经校奖助中心、中国银行审核通过后,中国银行将贷款发放至学校账户,学校财资部在扣除学宿费后,若有余额,将退至学校发放的学生工商银行卡中。
五、材料准备
以下材料用于上传中国银行APP系统,学校不另外收取,具体以APP内要求为准:
1. 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2. 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 经本人填写并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
六、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时所填的金额为该学年需要贷款的金额,而非四年贷款总金额;
2.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经个人申请,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经办银行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
3.已经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年不允许再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4.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需向学校奖助中心提交银行发送的验证码,相关信息将由经办银行系统自动同步至学校端。
中国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27-87521659
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27-67883443
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中国银行武汉东湖分行消费金融部
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
2026年8月28日